我的葡萄牙帝国 第四十三章内阁权衡(2 / 4)
作品:《我的葡萄牙帝国》卫生大臣:高山南(日裔)
城市与农村基建大臣:鲍文(比利时裔)
城市住房、社区和地方政府事务大臣:贝利(葡裔)
城郊环境、农会和乡村事务大臣:克罗佐(意大利裔)
民政与移民大臣:萨克斯(葡裔)
国民安全,警察警卫大臣:威廉(荷兰裔)
国土资源大臣:费迪南(奥匈裔)
国土开拓大臣:夏尔马(英裔)
文化大臣:席瓦尔(葡裔)
新闻与宣传大臣:布莱恩(卢森堡裔)
体育大臣:托马斯(英裔)
这份名单上,内阁成员30人,除了主体民族葡裔11人外,还有英裔4人,德裔3人,意大利裔3人,卢森堡裔3人,荷兰裔2人,法裔1人,东方裔1人,日裔1人,奥匈裔1人。
内阁三十个职权中,前五个最重要,分数葡,德,英,意四个族系。
首相康斯坦丁是葡裔,副相史密斯是德裔,掌玺大臣若泽是葡裔,
事务大臣高文是英裔,大法官泰勒是意大利裔。
这五个内阁职位上,分三个体系,首相,副首相,执玺大臣是政务官,事务大臣是文官公务员体系,大法官兼司法大臣是法院司法体系。
虽然目前五个都是唐宁一手任命的,但是实现宪政之后,局势将发生改变。
首相和副首相由选举产生,在经国王许可后,任命。
执玺大臣与事务大臣任命权,不变,归国王。
大法官,由前四者共同提名,再由国王确认与任命,任命之后成为独立的司法体系,无受干扰。
在内阁人员选择,唐宁是经过深思熟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