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改善生活条件(2 / 5)

作品:《龙族:从只狼归来的路明非

吹风机发出“呜呜”的响声,热风从长筒里吹出来,路明非握着她湿润的长发,上下摆弄吹风机。

这里是宝格丽酒店总统套房的卧室,装修以法式和意式的浪漫风格为主,欧式的大套房空间宽广,配有三面的落地窗和露台。

已经是深夜了,在尼伯龙根里和夏弥签订了契约后,他又和绘梨衣给那条蠢的可爱的大龙投喂了一些薯片和可乐,在那呆了半个小时,他们就坐地铁回来了。

老唐和康斯坦丁要去炼制换血使用的炼金器械,预估要用到大量的黄金。

黄金是最稳定的金属元素,要赋予它炼金特性也是极为困难的,因为炼金术的本质,就是要先“杀死”物质,而黄金毫无疑问是这世上最难“杀死”的物质之一,但这种问题对于青铜与火之王来说,都是小问题。

接下来的几天就要给绘梨衣换血做准备了,总算是了却心头的一间大事。

路明非的心情变得放松许多。

落地窗外能看到奥林匹克公园瞭望塔在黑夜里发出明亮的光芒,他一边为女孩吹头发,一边哼着小曲。

女孩子的头发留长了虽然很好看,但打理起来却极为麻烦,清理就是一個大问题,基本上每天都得洗一遍,光是吹头发和梳理发型,都得花上大半个小时。

绘梨衣在本子上写字:“我们明天去找大龙龙玩吗?”

“你想去找它玩么?”路明非拿着梳子,顺着女孩丝绸般的长发从上到下梳理。

绘梨衣点点头,接着写:“大龙龙很可爱。”

“可爱?”路明非没想到绘梨衣会用“可爱”这个词形容芬里尔,好吧,从性格上来讲,芬里尔的确挺可爱的,如果它不是一头十几米高的巨龙,就更可爱了。

路明非又想到它拿出那些收藏品瓶盖向自己展示的画面了,几米宽的龙爪小心翼翼地捻着和路明非指甲盖差不多大的瓶盖,然后整齐地一个个摆在地面上,为了表示友好,它甚至将自己珍藏了一个刻着‘再来一瓶’的冰红茶瓶盖送给了路明非,还挑了一颗深红色的玻璃弹珠送给了绘梨衣。

倘若被其他人看见了,绝对会觉得这头龙是个怪胎,因为传说故事里的龙,喜爱的都是亮闪闪的金块和宝石,可芬里尔却把塑料瓶盖和玻璃弹珠当成无价之宝。

如果屠龙勇士砍下恶龙的头颅,只能得到一堆毫无价值的塑料瓶盖和玻璃弹珠,谁还愿意屠龙呢?这些玩意连收废品的小贩都懒得看一眼,也就只能拿去骗骗小学生,还得是三年级以下的。

正如夏弥所说,芬里尔的智商宛如一个四五岁大的小孩,它甚至不明白什么是“钱”,给它钞票它都不懂,必须得把薯片和可乐摆在它的面前,它才会兴奋起来。

“那明天我们去找它玩吧。”路明非放下吹风机,揉揉绘梨衣的脑袋。

他有点担心芬里尔抽血的时候会不会闹什么情绪,就像是小孩子感冒了,父母带他去打针,孩子都会想方设法地摆脱那根尖尖的针管,要么嚎啕大哭,要么躲在柜子里不出来,想要哄骗小孩子面不改色地接受那根针管插入他娇嫩的屁股里,总是一件难事。

所以在打针之前,父母都得给孩子买点零食哄一哄,路明非也打算和芬里尔打好关系,免得抽血的时候,芬里尔缩到岩壁里躲着不敢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