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二章 血腥丘陵(2 / 5)

作品:《暗黑破坏神之毁灭

为了尽快找到那些失踪的野蛮人,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在琳娅的相送中迈出了哈洛加斯城的正门,走远几步,回头一看,哈洛加斯城的城墙足足有三十米高,一眼望不到尽头,就像展开双臂俯视苍生的巨人一般,城墙表面斑驳焦黑,明显是经过了无数战火地洗礼,但是却依然给人一种稳重如山地感觉,想必就是巴尔来了,也无法轻易突破吧。

从哈洛加斯出去没多久,就是大名鼎鼎的血腥丘陵,和罗格营地地鲜血荒野一样。    当年地狱入侵的时候,这里也是主战场之一,无数怪物和英雄在这里倒下,据说到现在依然残留着当年血战而亡的战士们的咆哮灵魂,冰冷刺骨的空气中,似乎还能闻到昔日的鲜血味道,血腥丘陵之名由此而生。

哈洛加斯城的位置。    位于起伏连绵地亚瑞特山脉里,最高的亚瑞特山地接近山顶部分。    从这里到山顶,地势已经逐渐平缓,因此眼前的便是丘陵地形。

越过这道丘陵地形,就是亚瑞特山的顶部,为一片巨大的高原地形,随着深入,分别分为冰冻高原。    亚瑞特高原,冰冻苔原,再往后的话,就是野蛮人昔日的圣地【远古之路】,在那里通过三个野蛮人圣战士的考验,便可以进入毁灭王座,挑战整个地狱迄今为止出现过地最强敌人——大魔神巴尔——的投影了。

刚刚踏入血腥丘陵没多久,我就看到了颇为壮观的一幕。    借助丘陵的地势——别人都是在丘陵里种梯田,这些野蛮人可好,在丘陵挖了无数的战壕,长方形的,正方形的,陷阱。    高台,一眼望不到边,那些陷阱里面埋着的锋利剑刺,闪烁着锋利地光芒,光从上往下那么一看,就有点毛骨悚然的感觉。

当年,野蛮人就是用这些复杂的战壕陷阱,阻挡住了地狱大军的脚步,在这片丘陵闪血战了无数个日夜,可谓居功至伟。

不过。    正所谓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在发现没有机会一口气攻下哈洛加斯。    战争陷入僵局的持久战以后,地狱那些头头奸诈一笑,在血腥丘陵布下了一些奇特的远程怪物,原本用来阻挡地狱大军地战壕反倒变得碍手碍脚,这是当初布下陷阱的野蛮人前辈们始料未及的事情。

野蛮人不愧是一个强大的种族,这一路上,几乎每走一段路,就能遇到一小队野蛮人士兵在巡逻,这些巨人一般的家伙,在冰天雪地之中只穿着一套简单的皮甲,有些甚至赤luo着半个铁疙瘩般结实的胳膊,手中握着长剑或斧头,一小队野蛮人所散发出的气势,就如同一把锋利灵活的重剑,让人不敢轻易摄其锋芒。

他们同时也将惊异的目光落到我身上,似乎不明白我一个冒险者跑到这片哈洛加斯级地历练区域里干嘛?不过惊异归惊异,他们并没有出声,只是匆匆看了我一眼,这些野蛮人虽然不屑于其他冒险者,却也并不会轻视嘲笑,这是他们地可爱之处。

随着逐渐步入哈洛加斯城的外围,冰冷空气中地气氛也逐渐变得凝重起来,我已经有好几次看到巡逻的野蛮人士兵小队,正在和闯进来的怪物战斗,不过看他们占着上风,我也没有出手相助,若是贸贸然跑过去,恐怕在这些高傲的野蛮人眼里,就不是帮助,而是轻视、捣乱了。

当来到哈洛加斯城保护区的边缘时,最后一队巡逻士兵,一个好心的野蛮人小队长告诉我,要小心头顶上,然后头也不会的离去,留下一脸莫名其妙的我,呆呆看着他们的背影。

很快,巡逻的野蛮人士兵见不到了,我也迎来了来到哈洛加斯以后的第一战,出现在我面前的,是巴尔手下的炮灰级打手——魔仆。

这些家伙有些类似放大上百倍,两脚直立驼着背的蛤蟆,披着一层硬皮的背上,长满了尖锐的疙瘩,驼下去的双手,单手握着大刀或者斧头,那恶心的蛤蟆头四处咕噜乱转,寻找着猎物,想是发现了我,咕叽咕叽的发出难听声音,便东歪西扭的朝我冲了过来。

这些魔仆的下腹,虽然一样结实得很,但是总比披着硬皮的头顶和肩背好,攻击那里吧,虽然他们驮着身子,将自己的下腹遮盖起来——这是考验你的技巧的时候。

不得不说,夸尔凯克给我那份手札,的确是好东西,里面不但有投石器的大体分布位置,督军山克重生的地点,甚至连血型丘陵上的怪物都有较为详细的介绍,真是帮了我不少的忙。

定了定神,我将注意力集中在即将来临的战斗上,从物品栏里抽出神语水晶剑。    剑身散发出来的淡淡白色光芒,让那些汹涌扑过来地魔仆一愣,本能的感觉到了威胁,不过这些投影的智商不怎么样,也只是短暂的一愣神,就重新怪叫着冲了上前。

“呲——”

我身穿的是神语胸甲,有着15%奔跑速度和攻击速度加成。    比之平时变身狼人的速度也差不了太多,只是那么一瞬间的功夫。    便已经从十几只魔仆地缝隙中擦过。

有心测试他们的皮有多厚,我将剑刃从他们最坚硬地背部划过,本来以为凭着神语水晶剑的攻击力,怎么说也能留下一条深深的血痕,没想到出乎意料之外,剑刃只是堪堪刺入了一寸有余,刚好划破了他们的硬皮。    见了血光而已。

好强悍的防御,我不由为之惊叹,哈洛加斯的怪物果然不是吹的,即使是打手级地魔仆,都比群魔堡垒的怪物强上不止一星半点,自己和这些怪物的等级实在相差太大了,即使有神兵利器的帮助,也只能做到这种程度而已。

想到这里。    我不再逞强,招招往它们的下腹刺去,果然如夸尔凯克所说,要比外皮软很多,能将武器的伤害值发挥更高一些。

身上没有加持增加防御的技能,也没有变身。    所以尽管这些魔仆只是哈洛加斯最渣的怪物,也依然能破我地防御,一刀下去有时甚至能见两位数的伤害,花了大概五六分钟,才将这十二只魔仆干掉,这样的时间在群魔堡垒,足够我干掉两倍数量的,号称血牛的凝肥兽了。

哈洛加斯级的怪物,果然不同凡响,我紧握着拳头。    将心头最后一丝自大抛却。

以我现在地等级。    对付这些五十多级的怪物,攻击力削弱的很厉害。    但也并不是没有好处,就是原本已经不菲的爆率,似乎又提高了那么一点点,光是这十二只普通的魔仆,就提供了一件蓝色装备给我——呃,是歌德战斧,靠,好重呀,就算当废铁卖也能卖不少钱吧,我吃力的收好地上躺着的一把巨型斧头,连辨识都懒得辨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