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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皇帝不担心(2 / 5)

作品:《大明元辅

对此,很多人也提过意见、建议,比如陈子龙就提出恢复“五等爵”以振奋军心:

“今天下奋智亡身,趋功名,为天子去所恶,则莫若轻封爵矣……今天下之患,人轻上位而意无求进。圣王设所慕以系其心,以其事异而名重也。夫爵,权物也,滥则重之,以示有尊也;旷则轻之,以示能臻也……今莫若复子、爵为五等,而余悉去不置,明等危、汰冗杂也。”

然而有明一朝,国家大政多系朱元璋以“祖制”名义构建,僵化不可变通。在这种情况下,制度化的文臣荫子武职,由于有军功推戴、子孙世袭的性质,在一定意义上代替了文臣封爵的政治功效与政治意义,成为朝廷酬答功勋文臣的重要形式。

这种制度的关联性虽然没有开列于典制,却为时人默认共识。

如前文所述,弘治朝就有于谦之子于冕题请再荫于谦后代武职之事,其实他当时就并列援引前朝兵部尚书王骥封伯与兵部尚书马昂、白圭、程信、余子俊等荫子锦衣之事例,作为乞请理由。

类似的将荫子武职比附为“次级”封爵,或“准封爵”制度的观点,在明代中后期广泛流行,如沈德符在编撰《万历野获编》时,就把有关文臣荫子武职的《世官》条及《补荫》条纳入《勋戚》卷中。

明代公、私文案典籍中径称文臣荫子武职为“延世之赏”、“延世金吾”,也是比附公侯伯“世爵”称谓而来。

举个例子,嘉靖初年,廷议王守仁封爵事宜,群臣就曾上奏云:

“夫封爵之典,论功有六:曰开国,曰靖难,曰御胡,曰平番,曰征蛮,曰擒反;而守臣死绥,兵枢宣猷,督府剿寇,咸不与焉。盖六功者,关社稷之重轻,系四方之安危,自非茅土之封,不足报之。至于死绥、宣猷、剿寇,则皆一身一时之事,锡以锦衣之荫则可,概欲剖符,则未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