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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土地政策(1 / 3)

作品:《1635汉风再起

何老六犯事后的第三天,《建业城治安管理处罚暂行法》仓促出台,并向营地里所有人颁布和宣讲。

因为不是法律人士出身,齐天绞尽脑汁,并与营地里诸多人士相询,协商,将目前可能会发生的各种刑事治安行为,以及会受到的惩处,一一列明。

罪行最为严重的是,煽动、组织、聚众杀害或试图杀害他人,一经发现,即使没有产生后果,一律判处死刑。

当然,定这一条,齐天是有私心的。组织,聚众,只能是他所信赖并有过生死经历的原海盗团伙。

虽然,齐天嘴上不承认,他们一众原海盗会逐步成为统治者。但,内心却隐隐将自己,曹雄,俞福坤等大小头领,作为所有移民的管理者和代表者。总领、规划、分配、调度这里所有的一切。而这里的每个人都必须按照他们他们的意愿,建设这里的一切,不论物质上的,还是制度上的,甚至包括精神上的。

至于其他恶性杀人案件,以齐天的意思,是废除一切肉刑,直接判处终身服苦役,伤人案件,则根据恶劣情形,判处半年以上至十年苦役。

但俞福坤却坚持要在服苦役前,必须打军棍,否则不足以震慑“宵小之辈”。最后以齐天年龄小,不知社会险恶,强行加上了苦役之前,必须责打五至五十军棍。

齐天无奈,只能接受。将肉刑,这种遗留了上千年的刑罚传统写在了《治安管理处罚暂行法》当中。

虽然,这部法律,粗陋不堪,而且,其中更有很多漏洞让人可钻。但它是汉洲大陆上第一部成文法,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法律。

这部法律最初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对原海盗众的行为约束,也是对普通移民的一种行文上的保护。

但是,普通民众其实最关心的是,自己和家人能否吃饱肚子,能否在这蛮荒之地,很好地活着。

而要很好地活着,他们最大的期盼,就是土地。

“老常头,你说,咱们开了这么多地。那些头领,会不会给我们分地呀?”又是忙碌了一个上午,大部分吕宋来的移民,在开垦好的农田里,撒上了玉米。因为没有筛种,又是生地,谁也不知道,这玉米撒下去,明年会长出来多少。

此时,众人匆匆用了午饭,稍事休息。丁永昌坐在地头,看着辛勤劳作后的土地,朝旁边的常三喜说道:“有了地,才觉得有个盼头呀?”

“大概会给我们分地吧。”常三喜有些不确定地说道:“不给我们分地,难道让我们当一辈子长工?”

“我们不就是受不了在大明的扒皮抽筋,才流落吕宋的吗?……难道跟着……他们来到这蛮荒之地,还要再被欺压?”

“要不,去问问?瞧着,他们还算仁厚,多半不会欺负我们吧。……前几天,不是把那欺负葛家的贼坯给打了个半死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