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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乡村制度(3 / 3)

作品:《明末逐鹿天下

乡里成立乡公所,它就是个小型衙门,有管理财政、征兵、收税的官吏。

村里主要靠村民自治,乡长提名村长候选人。

村民投票选举靠谱的村长管理村庄。

村长候选人必须是他们的支持者。

比如退伍军人或是军人家属,支持苏河造反的积极分子。

乡长有权罢免村长让村民重新选举,巡检有权抓捕违法的村长。

苏河也不怕村长因为权力膨胀,在村庄里像士绅那样作威作福。

村长不属于脱产官员,半工半农。没有饷银但给予一定津贴。

苏河经过仔细计算,去除脱产士兵的人数。

现在的生产力,一个乡只能支持五六个脱产官吏。

没那么多官吏,只能管理到乡,村里靠自治。

想直接管理村,招募不到足够的官吏。

这个乡村管理制度下,村庄在乡长的指导下进行自治,直接把行政权力延伸到乡村。

苏河不知道这套体系能否运行顺畅,只能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再慢慢改进。

在苏河设计的这个新体系,不止打破权力不下乡,还直接打破封建时代官吏分隔。

在明朝,想当官只能通过科举。

官老爷都是书生,除了少部分天生适合官场的书生,其他大部分都靠师爷和胥吏办事。

胥吏有做事的本领,但他们最多也就能当个典史之类的小官。

哪怕有天大的本领,这辈子也就是个胥吏。

明末江阴典史阎应元,困守孤城八十一天,连斩建奴三王十八将。

他的能力比大明很多总督都强,但只能当典史。

苏河确定好乡村制度,他招来几个被俘虏的胥吏,让他们提出建议。

他们在县衙中被排挤,投靠王进士,负责给益门堡士绅家里的公子授课。

这些都是平时权力不大,身上没有血案的胥吏。

现在被判劳改,主要工作是帮苏河抄写公告,书写新的地契。

这些胥吏根据平时工作经验,提出几个有待改进的地方。

乡长权力太大,应当增设一到两个副乡长分权。

乡长可以提名村长候选人,但不能直接罢免。

这个权利应当交给知县,抓捕乡长的权利,也要县里巡检局出公文。

苏河采纳胥吏的经验,改进乡村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