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军事 / 五代十国往事 / 章节正文阅读

第651章 将相不和(2 / 3)

作品:《五代十国往事

关于战乱对百姓生产和生活造成的影响,已经毋庸赘述,中原地区的自然灾害也并未减少,在刘承祐时期,黄河再一次决口,蝗灾、水灾、旱灾并没有因改朝换代而另择新欢,它们依然对中原这块儿苦难的土地不离不弃。

百姓们民不聊生,于是选择背井离乡,或是聚众为盗。群盗们打家劫舍,剽掠郡县,转战各处,比如前文提到的南唐李璟,就趁机在边境一带招降纳叛,引诱后汉控制的淮北地区变民。

刘知远为了抵御契丹,安抚归顺自己的藩镇,也不得不毁家纾难,给予将士们丰厚的赏赐,导致国库空虚,赤字严重,不得不变卖后宫财宝,连皇后的首饰都要变卖。

镇压民变,抚平财政赤字,成为后汉政权亟需解决的内政难题。后汉的领导班子于是就采取了简单粗暴的办法。

比如,后汉出台了最为严苛的法律,规定:凡是参与偷窃、抢劫的,无论数额多少,一律判处死刑。

宰相苏逢吉亲自起草该条法律,做了进一步的更正,使之成为有史以来最严酷的法律:盗贼本人及前后左右的邻居,包括“一保”之内的居民,全族处斩!

偷个东西,不仅小偷本人被杀全家,他的邻居也要杀全家。

这是借鉴参考了“保甲连坐”制度。在中国古代,关于“保”的定义略有不同。在唐末,四户为“邻”,五户为“保”。总之,只要有一个人犯法,官府的起步价是诛灭五户。

草稿拟定后,招致了一片反对声。苏逢吉这才迫不得已,恨恨地将“全族”二字抹去,邻居就不用杀全家了,但家长还是要杀的。

在这条法律的指导下,山东、河北等匪患最严重的地区,发生两起骇人听闻的案件:

“平阴县屠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