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妥妥的渣男!(2/5)(2 / 3)

作品:《毁容之后我成了巨星

不是说传统文学不好,但是这儿是网文网站呢,写传统文学那一套,是吃不开的。

先看看他些什么吧。

卓薇继续看了下去。

{盗墓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的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盗墓是一门技术,一门进行破坏的技术……}

原来是写盗墓的。

网文里,写鬼的人,写悬疑的也有,其他一些旁边左道的也有,但是专门写盗墓的,倒是没有看到过。

盗墓,会不会有点缺德了?

卓薇皱了皱眉,这种小说,怕是不讨好啊!

果然,卓薇又心痛起来。

好好的《我真是大明星》不写,写什么盗墓嘛。

渣男啊!

不过看引子,陈戈这次的文风好像变了。

之前的《我真是大明星》算是小白文,通俗易懂,十分顺畅,而《鬼吹灯》这引子看起来,有些咬文嚼字,但是才情学识看起来很厉害了。

卓薇稍稍有一点意外,一般来说,一个人的文风是固定的,但是没想到陈戈两本小说,切换了两种文风。

而且主要是这两种文风和这两种题材还是很合适的。

都市华娱文,就是通俗易通,盗墓文,就要写得专业有才情,当然不管是哪种网文,剧情才是第一的。

《我真是大明星》的剧情就看着带劲,网文不一定要文笔多好,但剧情一定要抓人,看得爽才行。

显然,《我真是大明星》的剧情就很棒,是一个成功的案列,但不知道《鬼吹灯》的剧情如何了。

卓薇继续看了下去。

第一章,白纸人。

这本书倒是以第一人称写的,写的是“我”胡八一的祖父的胡国华的故事。

卓薇看到这,稍稍得到了一点安慰。

陈戈不听劝,《我真是大明星》怎么劝他都不改,但是他新写的书,就用了第一人称。

看来陈戈也不是不听劝,只是他想好的内容,他有足够的信心,所以不改,但是以后的创作中,他似乎还是愿意听从建议的。

事实证明,陈戈的坚持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