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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鞑子出营了(2 / 4)

作品:《回到明朝当暴君

朱弘栋将重箭递回去。

“再试试。”

张兔子立刻接过重箭来到二十步之外,开弓射箭,一箭钉在钢甲上面,这支重箭稍稍摇晃两下,立刻跌落在地。

朱弘栋拿起钢甲,发现这次重箭终于在钢甲上射了一个洞,只不过透而未过,虽然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但伤害性并不大。

朱弘栋对钢甲的防护力非常满意,这意味着只要穿上这种钢甲,清军大部分的远程攻击基本上都能挡住。

朱弘栋又叫来火枪手,开始在钢甲上测试火枪的破甲距离。

经过测试发现,火枪的破甲能力要远高于清军喜欢用的重箭。

滑膛火枪可以在三十步破钢甲,线膛火枪可以在五十步破钢甲。

火枪的破甲和弓箭的破甲可完全不是一个概念,火枪只要破甲了,甲胄后面的人体肯定就是重伤,当场就能报废一个敌人。

朱弘栋又命人取来清军的甲胄,清军的甲胄有棉甲有札甲还有皮甲和链甲。

朱弘栋隐约记得在后世的网络上对于清军的评论曾经有这么一段,说是清军在冲锋的时候喜欢穿三层铠甲,里层是皮甲或者链甲,中间是札甲,外层是棉甲。

棉甲对火枪弹丸的防护力最好,所以套在最外层。

这样清军穿上三层甲胄,就可以无视明军的鸟铳和三眼铳,直接冲阵,很容易就可以击溃明军士兵的军阵。

朱弘栋按照清军的穿法,把三层甲胄叠在一起,再次测试起来火枪的破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