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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秀家改革的计划与目的(3 / 4)

作品:《备前宰相

那么宇喜多家的分国法进行到什么程度了呢?在宇喜多直家下克上击败浦上景宗之前,宇喜多家和浦上家从来没有进行过分国法改革。

直家掌权后,通过分布改革的方式,进行了领内同法度、同税收、编制军役状等改革,使得宇喜多家的实力有了一定的增长。

但是直家的军役状改革是不完整的,因为他下克上的进程中需要许多豪族的帮助,因此对于这些豪族也多有妥协。

秀家第一次出阵上月,前来参阵的美作豪族就大多是自己根据自己上报的军役状自行出兵,直家没有权利进行勘验精锐程度与人数是否符合真实实力,只能勘验人数是否达到了豪族自行上报的军役数目。

有着德川家康珠玉在前,秀家也不敢来一场猛烈的改革,选择温水煮青蛙的方式,通过《四田法案》进行变相的分国法第三条田亩控制改革。

在改革同时,严格保护了领地豪族和领民的利益,并且出了奖励政策,鼓励豪族、农民开垦新田,保证豪族、农民对土地的基本权利。

在这些改革之中,有一条是秀家绝对不敢越雷池一步的。那就是秀家只要求与豪族55平分新开垦占田税收到期后5年的上贡。

对于已经开垦的田亩,秀家不敢要求他们按比例上贡,依旧以最初的约定上贡税收,不随占田增加而增加。

秀家通过让渡出一定的经济利益,再加上秀家2年来常胜带来的威望,使得领内豪族可以相对平缓的接受《四田法案》。

而秀家也通过《四田法案》掌握了领内的实际经济状况、人口数目,使得秀家的军役状的编制更加精确。

只是秀家对于军役状的编制改革依然只限于直领与几个如诠家、龟井兹矩、吉冈定胜、藤堂高虎等家臣领内。大部分豪族依然由他们自主上报,没有彻底改革。

在此同时,秀家同时推进了分国法第6条小领代管的改革,明确规定了武士阶级受封1500石以下的知行,不再明确授予土地,已经授予的全数上交,转为给与相应的俸禄,照样世袭罔替。

秀家这项改革,对于小领武士来说无疑是福音,因为在当下的低级武士,没有受过系统的内政教育,他们又雇不起专业的家臣,对于领地的治理只能交给地头来代理,这其中多少人被地头蒙蔽。

经过秀家改革之后,这些零散领地全部由秀家统一派经过专业教育的代官前去管理,使得这些武士实际上获得收入比以前更多了。

秀家在分国法的基础上加入了自己的特色,那就是小豪族的家臣化,将知行低于5000石的豪族逐渐进行家臣化转职,对于领内的军事力量与直辖领内的军制一同进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