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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十一章 合家欢(2 / 5)

作品:《抠神

“奇怪了,看着不错,吃的也觉得不错,但就是觉得没当年吃的棒子骨好吃呢?”

听到程青松这么说,正端着地三鲜和拍黄瓜走过来的程翠华,慌忙放下手里的两个菜,紧张的问程青松:“爹,咋地了,这菜味道不对?”

说罢,又看看老孙头和老李头。孙李二位老人吃相要文雅许多,是以手里的棒子骨还剩下不少,看到程翠华的眼神,两人也是稍稍暂停,老孙头说:“我觉得不错啊,肉已经烂了,但又没有

到脱骨的份上,火候刚刚好,嘴唇一抿就能下来,咬在嘴里,像我这种没什么牙的也能吃得动。挺好。”

老李头也连连点头,说:“味道也不错,典型的炖菜味儿,里边香料调料搁的都恰到好处,鲜香齐全。”

程翠华见二位老人这么说,放心不少,但还是紧张的看着程青松,因为老头儿还是皱着眉头,似乎在琢磨到底是哪里不对。

“我也没说不好吃,但就总是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就没了当年我吃这棒子骨的时候的那种味道。缺了哪种味道呢?”看着程青松冥思苦想的样子,程煜将已经没肉的棒子骨放下,把手指分别在嘴里吮了吮,又拿起湿巾不紧不慢的擦拭着手指,全都擦干净了,才淡淡的开了

口。

“老头儿,现在是什么时间?您这都八十了。当年您多大?十来岁。而且那是什么年代?”

话虽然只说了一半,但老孙头和老李头似乎一下子就明白了差距在哪儿,纷纷点头,深以为然的表情。程煜继续说:“你当初,是去开发北大荒的,那可不是现在的鱼满仓粮满仓的北大仓啊。那个年代,您十来岁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国家也是刚刚成立不久,还经历了三年自然灾害,整个儿一穷二白。别说他们大兴安岭了,就算是吴东,那会儿也就是勉强吃饱而已吧?想吃个肉,不敢说是奢望,那也绝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做到的。我听说那个年代买肉还需要肉票,光有钱还不行。您跑去东北那天寒地冻的地方,有人端上来一盘棒子骨,别说是现在这种我大姑精心炮制的了,

就算是白水煮了放点盐,您肯定也当它是山珍海味。这棒子骨啊,我大姑算是做到极限了,您觉得差点儿意思,只能是差在这心境上。”程青松歪着头琢磨了半晌,终于使劲点点头,说:“没错,就是这个意思。那会儿跟饿狼似的,哪管好吃不好吃啊,有肉那就是比天还大的事情。要说我那会儿在东北可没少吃肉啊,那个时候,自己养的猪自己宰,而且家家有猎枪,没肉了就到林子里去。什么兔子野鸡都是小玩意儿,傻狍子鹿肉野猪甚至熊肉我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