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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章 斗嘴(1 / 4)

作品:《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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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山县,县城城北边有条河,这是漓江的支流。

正是由于这条河的存在,永山县才得以在西北边陲这个苦寒之地,得一个塞外江南的美名。

是这条河流,养育了永山县的数万百姓,所以这里的百姓亲切的称呼其为阿母河,也即是母亲河的意思。

阿姆河畔,有一家非常出名的酒楼,名为食客。谷府的厨娘,便是出自这座酒楼之中。

食客,作为永山最好的酒楼,生意自然是好得不得了。

永山县地处边境,是过往的商队进出东夷的必经之路。

虽然东夷各部的蛮人们,对待褚人素来不甚友好,甚至经常会有东夷蛮子骑兵化身马匪劫掠商队。

但马匪虽然可怕,却也架不住利益诱人那。

万古里的商道上,流传着这样的一句话。

戈壁吃沙三两月,回乡坐拥十亩田!

这句顺口溜,说的还只是那些商队雇佣之人,只要跟着商队走一趟万古里商道,便可以一辈子生活无忧了。

试想,一名普通的杂役护卫,都可以拥有如此丰厚的报酬,何况那些商队的东家呢?

东夷各部都是游牧民族,各种生活所需的必备物资,他们都是无法生产的。

如果没有这些商队,他们至今恐怕还只是茹毛饮血的野人罢了。

商队用廉价的生活物资,换取东夷部落的牲畜,尤其是东夷的良马带回大褚,大褚的官家便会用极高的价格将其收购。

那么大褚为何不直接派出官商呢?

不是没有想过,也不是没有做过。

只是近十几年来,东夷的马匪主要的劫掠对象,便是大褚官家的商队。

一度给大褚官方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相对于官家派出的商队,那些东夷马匪反而对待普通商户的商队更加怀柔。不是不抢,而是抢一部分。

说白了就是,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