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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替成名_第121章(2 / 3)

作品:《一替成名

至此,《又见余美丽》中,何修懿基本杀青,就只剩下几场“二十一世纪后”在广场中的戏,与影片中的“我”再遇以及告别。

也就是影片开头与结尾。

那时的余美丽已经疯疯癫癫,身着粉色的连衣裙、高筒袜、高跟鞋,抬头挺胸,在广场上穿行而过。在小镇中众人的阵阵嘲笑中,一生悲惨但却坦荡随心的他,说自己是快乐的——因为心灵自由,而说自己是快乐的。

第84章《又见余美丽》(十七)

何修懿的最后两场,全都是与龙飞搭戏——一次是余美丽出场,一次是余美丽退场。

片子主角虽然是疯子余美丽,但讲述者是“我”,因此龙飞饰演的“我”非常惹眼,他也十分珍惜。

对于出场,左然还有美指胡上将何修懿给装扮得十分夸张!

粉色的连衣裙,是桃花粉,样式直筒,蕾丝!高跟鞋,有十厘米!

何修懿:“这……”不管怎样,还是得穿。

对于广场上的群演,“左导演”进行了最精心的挑选。他们长相全部十分平庸,女的一律在一米六五以下,男的一律的一米七五以下,决不允许有当年自己那样的存在出来抢镜。群演全是当了好多年群演的,只想混吃混喝,没人有演员梦,没人有强烈的表演欲、表现欲。只有这样,穿上鞋子差不多有一米八五,脸孔精致的何修懿出场才能鹤立鸡群。

事实果然如此。

“action”后,龙飞表演出了一个回家乡小城散心的自由作家的百无聊赖。他的眼珠在大广场上扫过——广场熙熙攘攘,充斥年女老少。

镜头切成龙飞视角——广场、建筑、车流、人群。

这时,何修懿走出来,成为镜头焦点!

此时没有任何对话表明他是主角,但是观众一定知道,他是主角,也是片名中的“余美丽!”

想要突出主角,有好几种方法,比如多给主角打光,而左然的处理方式十分独特,就是将主角的外表区分开来。他说:“这样可以暗示,主角是个积极角色。他在主动出击,而不是在被动旁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