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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婚前、婚后财产(2 / 3)

作品:《春色满汴梁

汴梁王,“......”

他知道就怪了。

“我提前给你科普一下,其实你们古人也有类似不成文的规定,比如女方的嫁妆是可以在和离之后带走的,对吧?”

汴梁王点头。

“那这个婚前财产公证呢,就是一个证明一个仪式,让人知道哪些财产是你自己挣的,而不是婚后共同经营所得,这样和离之后这部分公证的财产,只能属于那个人,配偶是不能拿到这部分钱钱的。”

“然后呢?”汴梁王是懂了,但是不知道沈峤提出这个的用意是什么。

“如果......我说如果啊。”沈峤开始假设,“你看啊,你不仅权倾朝野,还富可敌国对吧?那这些钱都是属于你个人的婚前财产,我们若是结婚,这部分财产就是你自己的。”

“但是,在婚后我帮着一起打理得来的收益,这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和离的话这部分财产是需要分割的,你没有意见吧?”

沈峤可是21世纪的人,什么东西最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