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汉末之并州匪政 / 章节正文阅读

第十章育种选粮,引祸冀州(2 / 4)

作品:《汉末之并州匪政

千户百姓就能支撑四万大军发动一次灭国之战,若是治下数十万户百姓全部种植冬小麦,官府每年得粮可多达三千多万石。能活灾民上百万人的同时,依旧维持大规模战事。

但喜讯远不止于此,如今六月,冬小麦已收割完成。

麦收后正好是大豆的种植时间,黄淮地区自古收麦后会种夏豆。

夏豆生产周期短,从六月播种,历经盛夏,九月至十月便可收获。

完全不会影响十月份冬小麦的种植周期。

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

曹植的《七步诗》对大豆的深刻了解。就是建立在北方高都发达的农业水平之上的。

审配对此总结道:“《史记·五帝本纪》言黄帝轩辕修德振兵,治五气,五种,抚万民,度四方。北海大儒郑玄为之注释曰,五种即黍稷菽麦稻也。菽即大豆。”

“如今冬麦夏收,百姓闲来无事,不可使其无所事事。官府亦劝其耕种夏豆。《管子·重令》有云,菽粟不足,末生不禁,民必有饥饿之色。”

“善!”张瑞笑着点头。

在这乱世没有什么是比开垦荒田,广种粮食更能安稳人心了。

而且种豆对百姓还有一份巨大的动力,那就是并无赋税。

张瑞治下,按地亩多寡收税,每亩地征收的粮食是有名数的。摊丁入亩后,通常为每亩地三斗半,灾年有所减免。百姓交足了赋税,再有任何税吏上门征税,便可以向官府告之。

不会出现百姓种一回粮食,官府就上门收一次赋税的情况。

哪怕百姓农耕水平高超,一年在同一亩地上五谷齐丰,收获二十石粮食,一亩地亦只需上交三斗半。富余的粮食全归百姓所有。

这种激励下,百姓种田的积极性将会大增,重麦、种豆、种枣、种桑,各尽其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