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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章(1 / 2)

作品:《洪荒团宠是福星

通天回到自己的炼器室,掏出那堆已经碎了的灵识通玉石。

当初他制作灵识通不过是想哄徒弟开心,没想到这回真派上用场。现在回想起来他不免心有余悸:这要是没有灵识通,他没能及时赶到,恐怕徒弟只能葬身鱼腹了吧?

一想到自己差点儿就失去了亲亲徒弟,通天心肝就重重颤了一颤,看着那堆碎片的眼神坚定起来:灵识通是个好东西,就是材料难找造价太高,他得想办法改进改进,尽量做出一个持久耐用的法器。

那边通天在闭关潜心发明黑科技,这头柳疏舟也在自己的田里尝试种植谷物以外的蔬菜。

如果说他一开始种田只是为了缓解因抢夺野果引起的矛盾,那么现在他是真爱上种田的感觉,想要好好研究一番。

一来,种田可以满足口腹之欲。他穿来这么多年,还是没忘现代的种种美食,过去是没条件,现在开了酿酒的口子,尝到美酒的滋味,把压抑了多年的馋虫勾起来了。现在他满脑子想的都是火锅烧烤夜宵摊,就想着自己弄些食材出来吃。

人生在世,吃穿二字。如果连基本的吃喝欲求都满足不了,修这个仙还有什么意义?

另一方面,因为种田酿酒,蓬莱岛的弟子们对他的态度要比一开始友善了不少,他编纂了《种田一百问》那本小册子可谓是风靡全岛,比一些修行法典还要抢手。这让他生出了不少满足感。

马斯洛需求理论说,人都是需要鲜花和掌声的,个人的价值如果得不到他人和社会认可,久而久之容易产生心理疾病的。

先前柳疏舟就觉得自己心理不大健康,因为选修行方向一事,他陷入深深的迷茫中。人人都有自己的目标,他却不知道自己的目标究竟是什么。

而现在他终于想明白了,人活着,不就是为了获得尊重,实现自我吗?他不求称霸洪荒,更不求成为圣人,他只想好好活着,为这个世界贡献属于自己的力量。

想明白了这点,柳疏舟的心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平静,他开始真正接受自己身在洪荒这件事,并努力让自己去适应当下的环境。

有些事既然无法改变,那就不如好好接受并学着去享受它吧。

***

这天柳疏舟照常去田地,前些日子他找到了一种野生的蔬菜种子,打算种种看。等他到了自个儿的田里时,已经有人在忙活了。

“师弟你来啦。”金光仙正在给田施雨,最近天气比较干,降水少,只能用法术招雨云来人工降雨。见到柳疏舟,他热情地打招呼道。

金光仙的发型变了。雷击后遗症就是他原本一身柔顺水滑的长直**便电成了大卷毛,而且还是永久性的,哪怕剃了重长,新生的毛发也同样是大波浪。

金光仙一开始还挺不能接受的,被柳疏舟哄了几句,说什么“卷毛才有特色直发太无趣了”“伤疤才是男人的勋章”之类的话,也就慢慢接受了。

好在通天收徒是看颜值的,金光仙的颜值在金毛犼一族中可谓是上乘,不然当初也不会被通天一眼看中收为徒弟。所以尽管顶着一个泡面头,看上去还是挺赏心悦目的。

事实证明,板寸头和泡面头果真是鉴别帅哥的两大标准。

随着发型一起变的,还有他对柳疏舟的态度。如今他已成了柳疏舟的头号迷弟,对他是言听计从无比崇拜,柳疏舟去哪他就跟到哪,柳疏舟种田他也就来帮忙。

柳疏舟一开始还不大习惯,时间久了,也就随他了。不得不说,金毛犼一族天生力大,种田的确是一把好手。有他在,柳疏舟省事了不少。

柳疏舟点了点头跟他打招呼,掏出种子弯腰就要种下。

“师弟,放着我来!”金光仙见状忙不迭跑来,一把夺过他手里的种子,“这种小事我来就行了,你去旁边休息吧。”

“……”柳疏舟耸了耸肩,没说什么。有人主动帮忙,难道他还能把人往外推不成?

盘腿打坐了一会儿,柳疏舟觉得无聊了,打算起来活动活动筋骨顺便照看一下地里的菜苗们。发现有棵小青菜看上去蔫蔫的精神不大好,还没等他弯下腰,耳边又响起——

“师弟别动,我来我来!”金光仙跟小旋风似的冲到他身边,抢先一步从小青菜根部捉出一条滚圆的小虫,啪叽捏碎,把柳疏舟扶到一边。

柳疏舟:“……”金光仙太热情了,他有点吃不消。

“师弟,”金光仙招来一片云给柳疏舟遮挡太阳光,表情认真严肃,“你身体不太好,这种粗活累活,以后都交给我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