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死斗与欢斗(2 / 3)

作品:《Re,骨傲天屠戮的我

巨大的斗技场中,森林贤王与格·顿已经进行了两回合的交锋。

第一回合,森林贤王快速撒开四肢如同离弦的……巨大弹珠,冲向格·顿,尽管在进入格·顿挥剑范围之时一瞬间左右摇摆使用了假动作,然而给看穿了。

剑刃蹭过森林贤王的毛皮,发出了铁棒打在盾牌上一般的声音。

发觉自己没有受伤的森林贤王立刻展开武技连击,站起身来,双爪每一根锋利的指甲都附上了的光芒,动作如同小孩子一样疯狂朝格·顿身上抓去。

格·顿一边后退,一边用剑将每一击格挡或拨开。

明明炫舞一般的蓝色爪击光芒数量和密度是剑光的数倍,可格·顿的防守却密不透风。

就像是巨大仓鼠在那里“欧拉欧拉欧拉欧拉欧拉”,而巨人配合着“木大木大木大木大木大”似的。

格·顿手臂长度和剑刃长度占有优势,多次格挡后快速几步就退出了森林贤王的攻击范围,瞅准森林贤王的爪子够不着之处,剑刃拦腰而去。

“哔哩哔哩!”本毫无魔力波动的剑刃竟是迸发出了闪电。

森林贤王给吓了一跳,后肢猛地在地上一踏,刹住一直前进的身体,剑刃从它身前划过,四溢的电弧在它美丽的皮毛上留下了一点焦黑。

格·顿趁机向前大力踏出,反守为攻,地面层层龟裂,森林贤王遭到一点电击加上突如其来的“地震”,原本就勉强起立变得立地不稳。向后四脚朝天翻倒。

它没有闪避格·顿下一击的能力了,任何熟练的战士都能如此断言。

但是,那并不是战士。

“这招如何!!”

四脚朝天绝不会影响魔法的施展,而且森林贤王能用来攻击的也不仅仅只有四肢。

森林贤王身上的符文点亮展开魔法的同时,狭长而布满坚固鳞片的尾巴自下而上鞭子一般挥了起来,缠住了格·顿的剑,而长度超过二十公尺的尾巴还有富余的长度,顺势打向格·顿!

其实这个魔法毫无意义,因为克劳恩皮丝早就给森林贤王那个加持了中阶的同类魔法,低阶同类魔法是覆盖不过去的。魔法的意义在于增加格·顿的压力影响判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