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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道德规范(2 / 5)

作品:《大秦工程兵

另一方面。

就是这时期的法家过于片面,以为只需要法家就够,其它所有什么什么家都是蛊惑人心,都应该禁止、解散。

幸运的是此时的嬴政只是部份听取采纳法家思想。

以现代的观点来看这肯定是错误的。

因为除了法律之外还有个叫道德规范的东西。

道德规范就是人类社会中逐步形成的默认的善恶标准,哪些是好的哪些是不好的,靠自觉遵守,虽然不违法但却是不道德且受社会谴责的东西。

道德规范与法律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共同发挥作用的。

如果把所有条条纲纲都规定为法律并执行的话,那么立法、行政、司法等机构至少要再大上几倍,监狱住满了犯人国家还是乱的。

反之,如果在国家的引导下社会形成了一个良好的道德规范,法律机构就省事得多,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我国的道德规范相当一部分是来自儒家的“仁义道德”,法律思想则受法家的影响。

也就是说,儒家与法家其实是可以并存且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凡是没有非儒家圈国家,其道德规范往往就建立在神学上,也就是以虚幻的神来评判好坏善恶……做坏事就下地狱,做好事上天堂之类的。

这也是中国人大多是无神论者的原因之一。

因为相比起其它国家虚无飘渺的神学,中国有发展了几千年成熟得多也具体得多的儒学及中国文化为基础,有一个个伟人的事迹和警世名言作为善恶评判标准并逐渐形成一套完善的道德规范。

如此一来何必还要神学?

现代中国作为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在法治相对还不够健全的情况却能成为全球治安最好、最安全的国家之一,也正说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