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八章:土地法令(1 / 5)
作品:《1850美洲黄金大亨》由于加利福尼亚的中央谷地从开发尹始就处于有计划的开发之中,加利福尼亚中央谷地的农田、果园以及农场排列的非常规整,看上去十分舒服。
加州,乃至整个美利坚东西部都是地广人稀的状态。
就以目前加州已开发的耕地而言,占比还不到境内5%的可耕种面积。
根据加州1851年颁布的《农业用地法令》。
每个选择从事农业生产的移民,加利福尼亚州政府将免费分配20英亩(亩)~80英亩(亩)不等的农业用地。
具体分配多少根据土地的肥沃程度以及位置的偏远程度而定。
如果是圣弗朗西斯科郊区,或者斯托克顿镇近郊这些地区的土地,每个人最多只能分到20英亩。
如果是正在进行开发的荒地,则根据最高标准以80英亩每人的标准分发。
不过随着加州农业开发程度的提高,中大城市近郊的闲置土地已经非常少了,新移民更大的概率是拿到80英亩未开荒的农业用地。
人均耕地面积高,这就是人少地多的好处。
实际上加州《农业用地法令》的赠地面积在美利坚已经是非常低的标准了。